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1 年 11 月 17 日師大心測中字第 1111032372 號函辦理。 |
二、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辦理「十二年國教課綱國民中小學標準本位評量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為使課綱核心素養之教育理念落實於教學現場,爰訂於明( 112 )年 2 月 3 日至 7 月 28 日期間辦理旨揭工作坊。 |
三、 | 本次工作坊實施計畫如附件 1 ,重要訊息如下: |
(一) | 日期: 112 年 2 月 3 日至 7 月 28 日。 |
(二) | 辦理年段及領域:國中小社會及自然科學。 |
(三) | 對象:對探究實作評量有興趣之現場教師,如未參加過本計畫辦理之相關研習者,須上網觀看基本概念課程(課程連結請上本計畫官網最新消息)。該場次若報名人數超過上限,則另訂錄取原則。 |
(四) | 報名方式: |
1、 | 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網址: https://www1.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 ),開放報名時間自 111 年 12 月 01 日至各場次辦理日前七個工作天止。 |
2、 |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理學院大樓及研究大樓(地址: 116 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 88 號)。 |
3、 | 交通及住宿:與會教師請自行處理交通事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恕不提供停車位,心測中心將依計畫經費及相關規定核實報支國內旅費(不含雜費)。若需提前一日住宿,請務必提出申請並經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同意後,始得報支住宿費,未經同意者一律不予報支(交通及住宿規則說明詳如附件 2 )。 |
4、 | 研習時數:本工作坊共 2 天,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將依實際出席情況彈性核發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 12 小時研習時數。 |
5、 | 其他:本工作坊行前通知或日期異動,將於各場次前七個工作天以電子郵件寄送;另為響應環保敬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
四、 | 請貴校同意核予參加教師公假及協助課務調整。 |
五、 | 各場次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承辦人員:蘇逸娟小姐,電話:(02)2362-0770 分機 233 ;電子郵件: yichsu@rcpet.ntnu.edu.tw 。 |
六、 | 檢附函文及相關附件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