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12 學年度代理教師錄取人員,請於 112 年 08 月 01 日到校辦理就職手續,除有特別原因,經校長核准外,未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二、為使行政流程順利,完成花蓮縣政府推行之〔112 學年度起代理教師聘期調整為<完整聘期>〕之事宜,敬請配合。
王安石(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