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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107 年 12 月 3 日簽准辦理。
二、修正規定:依據本簡章第十四、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修正第五、資格條件 1 、刪除年齡限制。
三、公告說明增加:甄選簡章之「報名表可自行下載或到校索取。」
四、檢附修正後之甄選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