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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教育部 108 年 2 月 19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80023863B 號函辦理。 |
| 二、 | 為強化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教學知能,教育部 104 年 5 月 15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40059856B 號令發布「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鼓勵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專長,以提升教師自然領域教學知能。取得旨揭評量精熟證明為加註自然領域專長教師證書必備條件。 |
| 四、 | 本評量為電腦化適性測驗,囿於試場座位限制,如報名人數超出名額,將依下列報考資格類別順序受理:(一)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現職編制內國民小學合格專任教師、(二)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不得同時報名同一網路報名梯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 |
| 五、 | 本評量 108 年度暫不收取報名費用,未來將朝「使用者付費原則」規劃,爰請轉知貴校相關人員踴躍報考,並請於相關網站公告相關訊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