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5 月 3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401763 號函辦理。 |
二、 | 依課審會辦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0 款、第 7 條第 1 項第 10 款、第 8 條第 1 項及第 9 條規定,課審會「審議大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員被提名候選人」及「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員」,係由教育部輔導學生組成之遴選委員會(遴選委員會之委員,由教育部公開徵求學生自行登記擔任),就教育部公開徵求學生自行登記擔任之候選人中選舉產生。 |
三、 | 為公開徵求學生自行登記為課審會「審議大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員被提名候選人」及「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員」候選人、遴選委員會委員,請惠予公告周知下列訊息,並鼓勵學生報名參加: |
(一) | 登記資格:凡具有學生身分或離校未滿 1 年者。 |
(二) | 登記方式:一律採網路登記。 |
(三) | 登記網址: https://used-plat.k12ea.gov.tw/ques/curriculum_committee_enrol 。 |
(四) | 登記期間:113 年 6 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113 年 7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 |
(五) | 凡於網路登記完成後,不再受理變更候選人或委員身分。 |
四、 | 遴選委員會之召開相關資訊,將於候選人或委員登記程序完成後,擇期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