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7年12月14日總處培字第10700579751號函辦理。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如有臨時或預估出缺之職缺,擬列入本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者,請於108年1月28日前報送本府核定後由本府上網填報;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請於108年2月11日前逕至人事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eCPA)「D0: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填報考試職務,並請參酌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民眾/考試分發/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場支持叮嚀提醒事項」,填寫提報職務之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另請參考本府107年5月2日府人任字第1070079867號函附「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缺工作內容常見錯誤態樣及建議替代文字一覽表」,確實審酌職缺工作內容之妥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