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08 年 4 月 16 日總處培字第 10800322342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考試增列需用名額彙總表,請逕至人事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進入應用系統/D0: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報表列印作業/任用計畫彙總表/108 年身障特考)下載運用。 |
三、 | 經列為考試分發職缺,在職務出缺後未分配考試錄取人員遞補前,其所遺業務得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並自行列管,毋須再函人事總處,俾免重複列缺。 |
四、 | 因曾有民眾以某機關(構)學校網站刊登之公務人員考試彙總表等訊息,詢問相關考試作業,造成各機關困擾,爰請各機關學校勿自行對外公告或傳播非考選部公告之公務人員考試相關訊息,如有違反,將依情節輕重追究行政責任。 |
五、 | 另目前本項考試三等考試法制類科尚有候用人員 1 名(最新候用情形,以分配系統資料為準),各機關如有上開類科之用人需求,請至分配系統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