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13 年 9 月 25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21126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考試預定於 114 年 4 月 19 日至 20 日舉行,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權益,請各機關學校踴躍提列職缺,並確實查填實際需求及合理預估 115 年 6 月底以前之需用名額;又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全面開放各類障礙應考人應考,請勿限制應考人障礙類別及等級,並請確實審酌各該職缺是否適合由身心障礙者擔任。 |
三、 | 各鄉鎮市公所、代表會如需提列本項考試職缺,請於旨揭期限前逕至人事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114 年身障特考)完成填報作業;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倘需提列本項考試職缺,請於本年 10 月 2 日(星期三)前報府核定後,由本府上網填報。 |